UNICCA/C-2019001A
经研究决定,2019年4月1日,批准成立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缅甸工作局(The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 and Coordination Agency for the Office Bureau of Myanmar)。
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缅甸工作局的总部设在缅甸联邦共和国首都内比,或者由缅甸联邦中央政府管辖、承认及认可的地区,按照缅甸联邦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办理国际机构的登记手续。
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缅甸工作局的局长、副局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任命,副秘书长之下的职务以及缅甸工作局的下设机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任命,由缅甸工作局自行聘任。
鉴于缅甸联邦的特殊因素,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在缅甸工作局设立指导委员会,由总部的分管负责人和缅甸局主要负责人联合组成,是缅甸工作局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缅甸工作局的重大事务并对缅甸工作局局长以下的所有人员进行审核与任免。
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缅甸工作局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联合国宪章及规则进行工作,严格遵守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和平发展和社会协调为主旨,积极推动缅甸联邦的和平进程。
特此决定。
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
2019年4月1日